衛生保健-託藥辦法

 目的:確保幼兒用藥安全。

託藥注意事項:

(一)幼兒於就園時間需要委託園方餵(擦)藥者,煩請家長於送幼兒入園時,事前填寫託藥單(學校網站亦有表單可自行下載),並將藥劑親自交給辦公室值班老師。

(二)請家長正確填寫托藥本單,註明幼兒姓名、服藥日期、時間、及用藥方法,液體口服藥請自備量杯,並請家長簽全名以及寫下聯絡電話。如有特殊交待亦請於備註欄說明。

(三)請以當日收托時間所需用餵藥份量為限,請一併附上標有醫療院所名稱、幼兒姓名及用法用量之藥袋,以防誤食藥物。如需冷藏者亦請特別註明。

(四)教保服務人員依家長託藥單為幼兒餵藥。有關藥物之副作用及不適症狀,家長應事先請示醫師再轉告教保服務人員。

(五)家長未填具託藥登記單或家長填寫不清楚時,將無法為幼兒餵藥;園方會連絡家長,經確定後再予餵服。

(六)教保服務人員代為餵服之藥品,必須為合格醫師處方藥物,不代餵任何成藥或「保健食品」以及任何侵入性藥劑(例如:塞劑)。

(七)幼兒若有發燒情形,園方將通知家長接回就醫及休息,因此請勿帶退燒藥來園;意外事件則就近送醫處理,若您的緊急連絡電話有變動,請一定通知老師更改。

(八)為顧及幼兒之身體健康及避免交互傳染,若幼兒有下列不適狀況,請務必在家休息切勿來園以防傳染與交叉感染,並可及早康復。 ◎發燒、嘔吐、下痢、咳嗽、感冒 ◎腸病毒、麻疹及疹子消退時、水痘結痂時及腮腺炎等。
         幼兒病症較輕微或痊癒後上學,請務必告知老師有關藥物、飲食、衣著等配合注意事項。

臺北市私立文山仁和幼兒園託藥同意書.pdf
 臺北市私立文山仁和幼兒園家長託藥單 .pdf